室内空气质量新国标2023年2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23-03-13 浏览: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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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为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发布已有20余年。作为室内空气质量评价与检测方法的国家标准,为保护人体健康、预防与控制室内空气污染提供着重要技术支撑。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对环境健康的需求也发生了新的变化,标准也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公众健康防护实践发展的新要求。2022年7月11日,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3年2月1日正式实施。



新标准的室内空气质量指标主要有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和放射性指标四大类。其中,涉及物理性指标4项、化学性指标16项、生物性指标1项、放射性指标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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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在附录A中关于环境要求有非常明确的规定:采样前,应关闭门窗、空气净化设备及新风系统至少12h。采样时,门窗、空气净化设备及新风系统仍应保持关闭状态。使用空调的室内环境,应保持空调正常运转(空调是内循环)……”。


目的在于12h使污染物释放充分并达到平衡,采样期间,可保持正常室内工作、生活环境与状态,但空气净化设备及新风系统均需要关闭,保持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不受室内外空气交换或空气净化设备的影响。